首  页
新闻中心 信息中心 视频中心 采购指南 专家在线 会员单位 专题专栏 资料中心 网络学院 网站论坛
会员类型及服务内容
    标 准 会 员
    高 级 会 员
主要服务项目介绍
    网上"办公室"
    商 务 平 台
    采 购 指 南
    专 业 信 箱
    新 闻 发 布
    信 息 发 布
    ISO认证企业
    著名 企业家
    业 务 明 星
    入 驻 单 位
    网 络 学 院
    人 才 市 场
    专 利 公 告
    行 业 手 册
    广 告 服 务
    专 业 服 务
 当前位置:首页-> 用户完全手册 -> “信息发布种类”和“发布信息须知”


“信息发布种类”和“发布信息须知”


● 信息发布种类:

  注册成为“中国玻璃钢综合信息网”会员,就可在本网发布“供应信息”、“求购信息”、
“合作信息”、“展会信息”、“招标信息”、“招聘信息”。
● 发布信息须知
  为了充分发挥 “中国玻璃钢综合信息网” 信息服务平台的作用,为玻璃钢行业的企业与企
业、企业与客户、企业与关联单位之间,提供一个互通有无、相互服务、各获所需、相互合作的
信息服务平台,为广大的客户提供准确、真实、有价值的信息及服务。
  会员企业、单位和个人发布各种信息时,须遵守以下规则:
  一、 单位或个人发布各种信息时,须遵守诚信原则;内容须真实、完整、有效;发布前要仔
细检查发布的数据,保证准确无误后,方可发布;
  二、 单位或个人信息发布者,要时常登陆到自己的"网上办公室",对过期、已完成使命和失
去意义的信息进行删除
  三、 严禁发布虚假信息、无意义信息、重复发布同一信息,发布信息内容,不得违反职业道
德准则和法律规定。
  四、 对发布虚假信息、不良信息误导而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、特殊的损失及法律纠纷,完全
由信息发布人承担责任。
  五、 本网设专职人员监管:一旦发现和证实,故意发布虚假信息、不良信息者,我网将删除
信息并取消其信息发布资格或会员资格的权限。

特别声名:
  ⑴未经中国玻璃钢综合信息网明确授权,任何个人、团体、组织、机构不得对本网站上的信
息或内容做任何形式的买卖、租借、修改、发布、复制、公开展示、出版、改编、编辑等。如果
您出于个人或非商业性需要打印或下载本网站的内容,请注明版权和资料来源。
  ⑵在中国玻璃钢综合信息网所发的信息,均是会员自助发布,本站不担保会员信息的真实性
和准确性。任何与此服务有关事宜而使用户蒙受的直接的、间接的、特殊的损失或纠纷均与网站
无关。
           本站拥有对上述条款的最终解释权。